參選常見問答
-
參加菁業獎有何效益?
- 菁業獎設立之宗旨為樹立金融同業楷模,促進金融界觀摩學習,激勵金融業進步與創新,因此入圍即是一種肯定。
- 從參與選拔過程中,可傳承經驗、凝聚組織向心力及榮譽感。
- 歷屆菁業獎除邀請副總統、行政院院長、金管會主委等政府首長蒞臨頒獎肯定外,尚有報紙、雜誌、電視、得獎專刊及網站專區等諸多曝光機會,對於金融機構形象之提升及業務之推廣均有實質助益。
-
本屆菁業獎報名期間為何?評審作業如何進行?
- 菁業獎報名活動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5日下午5點前止,線上報名系統於同一時間停止受理,紙本資料則以郵戳日期為憑。
- 「機構獎」評審作業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7月15日報名截止後進行書面審查,8月下旬起展開初審,9月上中旬開始進行複審及決審,訂於11月初公布得獎名單,預計12月舉行頒獎典禮。
- 「特別獎」於報名截止後,由本院進行審查,提報選拔委員會遴選之。
-
本屆菁業獎報名程序/流程是否有異動?報名資料除掛號郵寄或親送外,為何還要上傳至菁業獎報名專區?
- 為符合環保永續精神,本屆報名資料減少紙張用量,請掛號郵寄或親送紙本一式2份至本院菁業獎工作小組即可,其中1份之報名表請提供用印正本以資驗證,另1份可採影本供留存備查。
- 報名資料請同時上傳電子檔至菁業獎報名專區,以利評審委員進行線上審查,請留意紙本內容應與電子檔一致。
- 參選機構應於報名截止日前繳齊所有文件,逾期視為報名不成功。
-
「機構獎」參選案件準備時應注意事項或建議?
- 參選說明資料應聚焦於參選作品,著重描述內容、具體事蹟,並提供佐證數據、宣傳品、小冊子等參選案件相關事證,不可有造假或隱匿不實之情形。
- 每參選機構限報名七件,各獎項僅能提一件相關業務參選,同一事蹟僅能報名一個獎項。建議參選機構可參考過去得獎作品,自行評估有利參選的獎項報名。
- 選擇與其他業務單位(如承銷商Underwriter)合作商品為參賽作品時,銀行必須是在此商品中負責扮演最重要角色者為宜。
- 不可以過去曾報名參選之未得獎作品作為本屆參賽作品,但如有新的內容且仍在市場流通或採行者,則可加入新資料後報名參選。
- 創新與績效並重,在強調商品、業務、服務、客戶體驗、管理模式、流程等創新之餘,建議應輔以執行績效。
- 根據過去得獎者的經驗分析,參選機構愈重視,勝算就愈高,得獎的機會愈大。
-
參選資料內容是否有張數規定?
參選機構獎或特別獎,應檢具報名表、參選說明表、參選作品、必要時可提供相關附件,表單請至本院菁業獎專區下載https://web.tabf.org.tw/EliteAwards。
參選作品內容請精簡扼要並盡量圖表化,以A4版面30頁為上限,字級至少14pt。 -
「特別獎」的參選資格?
- 菁業獎自第十一屆起,為鼓勵積極配合主管機關政策者,設置特別獎,每屆依政府當前政策推動重點設置不同獎項。
- 因應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本屆菁業獎特別獎主題訂為「普惠金融推動獎-樂齡友善」,表揚金融機構過去兩年來針對樂齡族群所推出的金融商品、服務流程或各項友善措施。無論是在提升金融資訊揭露的易讀性、優化服務流程設計,或強化樂齡族群的防詐與金融教育宣導等面向,只要具有具體推動成果的金融機構,皆歡迎踴躍報名參選。
-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可以參選嗎?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除不列為「最佳海外發展獎」參選對象外(惟以子行設立者,不在此限),可參選其他獎項。
-
若不是金融商品,只是一項業務計畫是否可以參選機構獎?
凡屬參選之金融機構,於民國113年1月至114年12月(兩年)期間,所推展之金融商品、業務、服務、客戶體驗、專案、計畫、管理模式、流程…等,其性質與內容符合各獎項要求,且目前仍在市場流通或採行者,均可報名參選。
-
對於規模較小的銀行似乎比較不利?
評選標的是以參選機構所提報之案件作品為評選依據,並非選出規模最大、市占率最高或獲利最佳的銀行,因此不論參選對象之業務規模大小,都有機會得獎。
-
本屆「機構獎」的獎項有哪些重要變革?
- 為持續配合政府打擊詐騙的政策方向,在部分獎項的評審項目及參考因素中納入「防制詐騙成效」,除持續表揚業務創新與營運成效外,更鼓勵金融機構完整呈現過去兩年來在識詐、阻詐上的推動成效,希望藉此肯定金融業將防詐機制融入金融服務與業務推展,以實際行動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 為鼓勵票券市場永續發展及創新,調整「最佳票券金融獎」之評審項目及參考因素,將「創新與研發」權重提高至20%,將「社會責任與人力發展」權重調降為25%。
- 因前(第十二)屆「最佳農業金融獎」參選件數高達36件,本屆將視參選情形分組進行評比,故請參選農漁會於填報參選資料時,提供信用部114年度之總收入、放款總額、存款總額及淨值四項數據,以利後續分組作業。(倘符合參選要件之案件未達18件則不分組。)
-
如商品規劃設計階段介於113年1月至114年12月(兩年)期間,但實際推廣執行為115年1月後,是否可於本屆報名參選?
由於參選案件需有具體事蹟,並提供佐證數據、資料,因此建議於下屆再報名參選。
-
兼營信託、票券業務之證券公司可否參選「最佳企業金融獎」等獎項?
證券公司兼營信託、票券業務者,僅限參選「最佳法人信託金融獎」、「最佳個人信託金融獎」或(及)「最佳票券金融獎」,不得參選其他獎項。
-
「特殊貢獻獎」之參選方式為何?
特殊貢獻獎由菁業獎選拔委員會委員或評審委員推薦,不接受機構推薦。
-
若金控、銀行各自參賽,參選件數是否也各自計算(金控可提報七件、銀行可提報七件)?
依據簡章參選原則說明如下:
參選機構獎:合計七件 - 每一機構可參選之獎項類別以七件為限。
- 各獎項皆僅提一件相關業務參選,同一事蹟僅報名一個獎項。
- 屬金控集團參選機構可自行選擇以金控或子公司身份報名參選各獎項,並同時適用前二項原則。
-
是否有前幾屆得獎的參選資料範例可參考?
歷屆各機構之參選資料,本院基於保密之責,未經同意一律不對外公開。建議可至歷屆網頁專區,參考近幾屆的得獎專刊。
-
獲獎機會高嗎?只有一家可以得獎嗎?
得獎件數視參選件數計算,以前(第12)屆最佳數位金融獎、特別獎列表說明如下。惟各階段錄取件數之計算方式,仍依本屆選拔委員會決議有所調整。
獎項類別 參選件數 複審件數 決審件數 得獎件數上限 最佳數位金融獎 20 11 6 6 獎項類別 參選件數 複審件數 決審件數 得獎件數上限 特別獎
(一般金融組)16 9 5 5 特別獎
(基層金融組)13 7 4 4